2010年12月21日,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兰州新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通知》(甘机编发〔2010〕81号),明确在兰州新区设立中共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厅级建制,享有市一级的行政管理权限;内设机构控制在10个以内,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兰州新区厅级领导职数暂定6名,其中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各1名(正厅级),党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1名(副厅级),管委会副主任3名(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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