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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由1985年设立的经济法系发展而来,1990年获得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获得环境法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经济法博士学位授予权,同年更名为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科是上海市范围内最早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培养能力的学科。经济法学科是上海市重点学科(2005年起),经济法学教学团队是“国家级教学团队”(2010年),金融法学教学团队是“上海市级教学团队”(2010年),“经济法学”课程是国家级精品课程(2009年),“商法概论”、“金融法学”课程是上海市精品课程,经济法教程获全国法学优秀教材一等奖,金融法教程获得上海市教材一等奖,另有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多项。

学院设有经济法教研室、商法教研室、环境法教研室、金融法教研室、社会法教研室等五个教研室。以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为抓手,促进本科、研究生教学质量的提高,突出经济法学院商事、经济、金融特色以及为实践服务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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