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证到期了续期的有以下内容: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2.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3.拓展资料:持证人有下凯族列情形之一的,《居住证》功能终止:
(一激神)不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不予签注的;
(明孙亏二)已转为本市市区户籍人口;
(三)死亡;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