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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的详细选举程序

人大代表的详细选举程序

确定资格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陆悔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民登记 按选区选民进行登记。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年满十八周岁的、孙察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 发放选民证 发放选民证,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 推荐候选人 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候选人。选民也可通过自荐方式,参选人大代表。 选举投票 各选区应当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或者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早凯正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