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辉祖(1732年-1783年),湖南祁阳(今湖南省祁东县金桥镇)人。清朝大臣。两广总督陈大受的儿子。
乾隆二十年(1755年),凭借门荫入仕,授户部员外郎,后迁户部郎中。历任陈州知府、安徽布政使、广西巡抚、湖北巡抚、河南巡抚河道总督、闽浙总督兼浙江巡抚等要职。乾隆四十六年,奉命查抄王亶望的家产,以银换金,隐藏玉器,多将贵重器物占为己有。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坐罪自尽。著有《陈辉祖奏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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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辉祖(1732年-1783年),湖南祁阳(今湖南省祁东县金桥镇)人。清朝大臣。两广总督陈大受的儿子。
乾隆二十年(1755年),凭借门荫入仕,授户部员外郎,后迁户部郎中。历任陈州知府、安徽布政使、广西巡抚、湖北巡抚、河南巡抚河道总督、闽浙总督兼浙江巡抚等要职。乾隆四十六年,奉命查抄王亶望的家产,以银换金,隐藏玉器,多将贵重器物占为己有。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坐罪自尽。著有《陈辉祖奏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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