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防卫,在类型上,基于行为人主观罪过的不同,可分为"故意偶然防卫"和"过失偶然防卫";在性质上,是-种不能完全排除其行为的犯罪性质的行为;在处罚原则上,应在考虑行为本身及其所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必要限度为基点的基础扒或悉上,根据偶然防卫行为的不同类型而有所区别.偶然防卫是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一种错误认识.因其不具有主观正当化事由,偶然防卫被作为犯罪看待是妥当的.同时,在基于故意的偶然防卫的场合,当发生了行为人预想的结果时,成立故意犯罪既遂.在基于过失的偶然防卫的场合,如果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失,客观上又阻止了不法侵害的发生,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果存在严重过失,则应追究行为人的过失责任,但在保护了重大利益的场合,也可以对行为人减轻处罚,而与此同时,在给他人造成的侵害很小时,则可以考虑免除处罚.偶然防卫,是指行为人不知他人正在实行不法侵害,而故意对其实施侵害行为,结果正团旅好制止了其不法侵害,并且没有超过防卫的必要限度的情形。 总体上可以把偶然防卫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保护他人利益的偶然防卫,即偶然防卫在客观上产生了保护他人利益的效果。例如,甲正准备枪杀乙时,丙在后面对甲先开了一枪,将其打死。而丙在开枪时并不知道甲正准备杀乙,纯粹是出于报复泄愤的目的杀甲,结果却起到了保护乙的生命的作用.二是保护本人利益的偶然防卫,也就是偶然防卫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本人利益的作用。这又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误以为他人的非法行为是合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而进行抵抗,结果正好起到了保护本人利益的作用。例如,甲身穿警服带着电警棍,冒充警察去“抓赌”,甲抓住乙搜身时,乙将甲打伤后逃离。乙的行春乎为正好起到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本人利益的作用。但他并不知甲是冒充警察进行抢劫的犯罪分子,也不是出于防卫意图进行反击的。另一种情形是不知他人正在对自己实行不法侵害而出于犯罪目的对其实行侵害,但恰好制止了其不法侵害,保护了本人的利益。例如,甲与乙积怨很深,某日发生激烈冲突后,甲回家拿了手枪打算去杀甲,两人在路上正好碰上,甲先开枪杀死乙但开枪时不知乙的右手已抓住口袋中的枪机正准备对其射击。甲的偶然防卫行为正好保住了本人的生命。从刑事角度分析,行为人出于犯罪的故意,实施了不法行为,应以故意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由于这种行为在客观上起到了制止不法侵害的作用,在量刑上可以作为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适当的考虑。在民事上,偶然防卫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故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是考虑到受害人本也有不法侵害的意图,因此可以适当减轻偶然防卫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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