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公元前145年—公元前90年),字子长,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所著《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近人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民国,鲁迅)。天汉二年(前99年),李陵出塞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把他投下监狱,第二年汉武帝杀了李陵全家,处司马迁以宫刑。宫刑是个大辱,污及先孝谈人,见笑亲友。司马迁在狱中,又备受凌辱,“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肤,受榜棰,幽于圜墙之中,当此之时,见狱吏则头抢地,视徒隶则心惕息。”(司马迁《报任安书》)几乎断送了性命。他本想一死,但想到自己多年搜集资料,要写部有关历史书的夙愿,因此为了完成《史记》的写作,忍辱负重,苟且偷生,希图出现一线转机。 太始元年(前96年)汉武帝改元大赦天下。这时司马迁五十岁,出狱后当了中书令,在别人看来,也许是“尊宠任职”,但是,他还是专心致志写他的书。直到征和二年(前91年)全书完成,共得130篇,52万余言。直言受宫刑西汉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西南靠近龙门。所以司马迁自称"迁生龙门"《太史公自序》龙门,龙门山,很有名气。传说大禹曾在龙门开山治水。龙门山的南面是黄河。司马迁的家正好在黄河、龙门之间。当地名胜古迹很多。司马迁从小在饱览山河名胜的同时,也有机会听到许多历史传说和故事。)人。生于汉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一说生于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卒于公元前87年,48岁终。现司马迁墓祠,在韩城市城南10公里芝川镇南门外,位于黄河西岸的梁山东麓,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司马迁10岁开始学习古文书传。20岁时,从京师长安南下漫游,足迹遍及江淮流域和中原地区,所到之处考察风俗,采集传说。元封三年(前巧大碰108),司马迁继承其父司马谈之职,任太史令,此后,司马迁开始撰写《史记》。后因替投降匈奴的李陵辩护,获罪下狱,受宫刑。出狱后任中书令,继续发愤著书,终于在公元前91年完成了《史记》的撰写。人称其书为《太史公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对后世史学影响深远. 司马迁还撰有《报任安书》,记述了他下狱受刑的经过和著书的抱负,为历代传颂。据《汉书·艺文志》著录,司马迁有赋八篇,但大都不传,只有《悲士不遇赋》保存在唐欧阳询等编纂的《艺文类聚》卷三十之中。补注1:关于司马迁出生年份的争论 前145取自《太史公自序》的《正义》,所依据的是唐代张守节《正义》注称:“太初元年,迁年42岁。”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往上推42年,则是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王国维,梁启超等主此说。前135取自《太史公自序》的《索隐》,依据晋代张华《博物志》称“大夫司马迁,28岁古六月乙岁卯,石也”。也就是说,汉武帝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司马迁升为太史令,年28岁,由此上推二十八年,即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应为司马迁生年。郭沫若等主此说。一般采用前说。 持“建元六年说”者,千方百计证明《博物志》是对的,而认为张守节《正义》的记载是错误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博物志》该条所录的是汉代记籍簿,它记载着司马迁的姓名、年龄、居住地、官爵、拜官年月和俸禄等等。如此详细而真切,是录自汉代文书,其真实无疑。这是一种原始材料,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一般史书中的材料。其二,司马迁《报任安书》中有一句话:“今仆不幸早失二亲。”如按《正义》所言司马迁生于景帝中元五年,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其父司马谈死时,司马迁应是36岁。按常理,36岁死去父母说不上“早失二亲”。如按《仿锋博物志》所言,司马迁生于武帝建元六年,即26岁父死,说早失父母尚说得过去。其三,司马迁《报任安书》作于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如果他生于景帝中元五年,这一年应是55岁,他做郎中是在20岁左右邀游各地回来后的事,那么,他应该说待罪辇毂下30余年了。显然,司马迁不会连自己做过的事都记不清楚。只有晚生10年,即武帝建元六年,才符合其说。 持“景帝中元五年说”者除依据张守节的《正义》外,还提出以下几个问题或论据。其一,王国维在《太史公行年考》中认为后人引用《博物志》所以年“二十八”应是“三十八”之误。《正义》注称太初五年,司马迁“处四十二”是正确的。其二,根据〈史记•游侠列传〉所载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下令将各地毫强和资财三百万缗以上的富户迁往茂陵,郭解财产不多,也被强行迁徙,司马迁也见到郭解,他说:“吾观郭解状貌不及中人,言语不足采者。”若司马迁生于建元六年,当时年仅九岁,决不可能对人有如此深刻的观察和心理活动。如果按司马迁生于景帝中元五年,年龄为十九岁,似更合适。其三,根据《汉书•儒林传》,司马迁曾向孔安国学习古文,然据《史记•孔子世家》和《资治通鉴》,孔安国在元朔二年为博士,元朔二年司马迁年方九岁,一个九岁的孩子是不可能去太学向一个经学大师求教和商量问题的;如果生于景帝中元五年,此年十九年,似较合理 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正当司马迁全身心地撰写《史记》之时,却因李陵事件,而受到宫刑。宫刑它是中国五大酷刑之一,也是最残酷的刑罚之一。执刑人用刀子剜掉受刑男子的睾丸,如果受刑者是女的,那么,这么女性将永远地失去生育能力。总之,这是一种对人格施以极大侮辱的酷刑。这年夏天,武帝派自己宠妃李夫人的哥哥、二师将军李广利领兵讨伐匈奴,另派李广的孙子、别将李陵随从李广利押运辎重。李陵带领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孤军深入浚稽山,与单于遭遇。匈奴以八万骑兵围攻李陵。经过八昼夜的战斗,李陵斩杀了一万多匈奴,但由于他得不到主力部队的后援,结果弹尽粮绝,不幸被俘。 李陵兵败的消息传到长安后,武帝本希望他能战死,后听说他却投了降,愤怒万分,满朝文武官员察言观色,趋炎附势,几天前还纷纷称赞李陵的英勇,现在却附和汉武帝,指责李陵的罪过。汉武帝询问太史令司马迁的看法,司马迁一方面安慰武帝,一方面也痛恨那些见风使舵的大臣,尽力为李陵辩护。他认为李陵平时孝顺母亲,对朋友讲信义,对人谦虚礼让,对士兵有恩信,常常奋不顾身地急国家之所急,有国士的风范。司马迁痛恨那些只知道保全自己和家人的大臣,他们如今见李陵出兵不利,就一味地落井下石,夸大其罪名。他对汉武帝说:"李陵只率领五千步兵,深入匈奴,孤军奋战,杀伤了许多敌人,立下了赫赫功劳。在救兵不至、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仍然奋勇杀敌。就是古代名将也不过如此。李陵自己虽陷于失败之中,而他杀伤匈奴之多,也足以显赫于天下了。他之所以不死,而是投降了匈奴,一定是想寻找适当的机会再报答汉室。" 司马迁的意思似乎是二师将军李广利没有尽到他的责任。他的直言触怒了汉武帝,汉武帝认为他是在为李陵辩护,贬低劳师远征、战败而归的汉武帝李夫人的哥哥李广利,于是下令将司马迁打入大牢。 司马迁被关进监狱以后,案子落到了当时名声很臭的酷吏杜周手中,杜周严刑审讯司马迁,司马迁忍受了各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残酷折磨。面对酷吏,他始终不屈服,也不认罪。司马迁在狱中反复不停地问自己"这是我的罪吗?这是我的罪吗?我一个做臣子的,就不能发表点意见?"不久,有传闻说李陵曾带匈奴兵攻打汉朝。汉武帝信以为真,便草率地处死了李陵的母亲、妻子和儿子。司马迁也因此事被判了宫刑。 据汉朝的刑法,死刑有两种减免办法:一是拿五十万钱赎罪,二是受"腐刑"。司马迁官小家贫,当然拿不出这么多钱赎罪。腐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 "伏法而死",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想到了孔子、屈原、左丘明和孙膑等人,想到了他们所受的屈辱以及所取得的骄人成果。司马迁顿时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气,他毅然选择了腐刑。面对最残酷的刑罚,司马迁痛苦到了极点,但他此时没有怨恨,也没有害怕。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 史记写完,"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 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乃如左丘明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而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略考其行事,综其终始,稽其成败兴坏之纪,上计轩辕,下至于兹,为十表,本纪十二,书八章,世家三十,列传七十,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摘自《报任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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