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定向招录是指公务员部门面向特定职位招录的一些人员。
定向招录职位是指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报考这类职位的考生需为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衫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
报考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必须是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报考的相应证明材料: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伏带表现缺塌芦、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
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以上材料在考生参加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