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写本意:
汉字中的数字原本没有大小写之分芹银禅。“大写数字”实际上是“小写数字”的10个同音别字,“大写数字”原本另有其意,有一些沿用至今,另有一些在历史的长河中被遗失、忘却。
壹:专一
君子壹教,弟子壹学,亟成。——《荀子·大略》
译:君子一心一意地教,学生一心一意地学,很快就会有成就。
贰:变节,叛变
女也不爽,士贰其行。——《诗搏明经·卫风·氓》
译:女子没有什么差错,男子行为却前后不一致了。
叁:“参”的另一种写法,加入,接见
肆:任意妄为
伍:古有“五人为伍”之说
陆:高出水面的而地势平坦的土地
柒:漆树或漆料
捌:聚拢谷物的没有齿的耙(有齿为耙,无齿为捌)
玖:黑色的美石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诗经·卫风·木瓜》
译:(你)将木李投赠我,(我)拿琼玖作回报。
拾:捡。
扩展资料
大写数字起源:
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大明政权建立之初规定:每年全国各布政使司、府、州、县,都要派计吏到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钱粮数。各级政府之间及与户部之间的数字,必须完全相嫌尘符。稍有差错,即被退回重报。由于地方与京城相距遥远,为节省时间,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带上了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如被退回,则随时填写更正。又因为空白账册上盖有骑缝印,不能做别的用途,户部也就没有干预。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户部侍郎郭桓特大贪污案东窗事生,震惊全国。郭桓勾结刑、礼、兵、工等六部小官员及各省官僚、地主,贪污税粮及鱼盐等,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这差不多和全国秋粮实征的总数持平!除此之外,还侵吞大量宝钞金银。
参考资料:大写数字—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