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知论的定义否认认识世界或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性的哲学理论。最初由英国生物学家T.H.赫胥黎于1869年提出。不可知论断言人的认识能力不能超出感觉经验或现象的范围,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及发展规律。在现代西方哲学中,许多流派从不可渣纯碧知论出发来否定科学真理的客观性。否认认识世界的可能性或者否认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性的哲学理论。不可知论断言人的认识能力不能超出感觉经验或现象的范围、不能认识事物裤薯的本质及其规律。 “不可知论”一词是英国生物学家、休谟主义者T.H.赫胥黎在1869年提出的。在他那里,不可知论者是指对基督教神学教条表示怀疑,但又拒绝无神论,从而主张把上帝是否存在这一类问题搁置起来的人。 不可知论思想因素早在古代怀疑论者那里就已经有了,但作为一种系统的哲学理论则出现于18世纪的欧洲。欧洲哲学史上从古以来就存在的实体与偶性、本质与现象、必然与偶然等对立关系的探讨和研究,但在形而上学范围内长期得不到解决。18世纪,自然科学还不够发达,关于自然事物的知识比较零碎,对许多事物和现象的本质和原因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回答,从而促使一些哲学家提如举出猜想,认为在事物的背后存在一个不可认识的物自体。D.休谟是近代欧洲不可知论的主要代表之一。他把认识完全局限在经验的范围内,认为人不仅不能感知和证明物质实体的存在,也不能感知和证明精神实体(包括上帝)的存在。近代欧洲不可知论的另一重要代表是I.康德。他承认物自体的存在,但是又认为刺激人们的感官而引起感觉的物自体的本来面貌是不可认识的;作为一切精神现象最完整的统一体的灵魂、作为一切物理现象最完整的统一体的世界和作为最高统一体的上帝,都不是认识的对象,而属于信仰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