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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是什么意思

风景名胜是什么意思

风景名胜 风景名胜 风景名胜 landscape and famous scenery: 凡具有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为风景名胜。 风景名胜区:指风景名胜资源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可供人们游览欣赏、休憩娱乐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 风景名胜等级的划分及管辖 (1)风景名胜区等级的划分 风景名胜区按其景物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环境质量、规模大小、游览条件等,划分为三级: ①市县级风景名胜区 由市、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提出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报市、县人民政府审定公布,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②省级风景名胜区 由市、县人民政府提出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定公布,并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备案。 ⑦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报国判伏务院审定公布。 (2)风景名胜区的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主管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部门主管本地区的风景名胜区工作。 ①风景名胜区依法设立人民政府,全面负掘山携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规划和建设。 ②风景名胜区没有设立人民政府的,应当设立管理机构,在所属人民政府领导下,主持风景名唯巧胜区的管理工作。设在风景名胜区内的所有单位,除各自业务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外,都必须服从管理机构对风景名胜区的统一规划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