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针对涉及增值税纳税项目而言。
学校分公办和私营以及中谨茄瞎外合营等形式,就经营范围来说均不涉及商品的销售,所以也不要申报增值税;除非学校临时或长期销售书籍、文具等学生用品,需要给对方开立发票时,可以去税务局按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缴纳税款后,可以取得销售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纳哗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月12日财税(2006)3号《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下列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祥空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