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车道是供汽车以较快速度行驶的车道,一般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道中会通过路牌标或地面画线等特别标识。中国的行车习惯和交通法规都默认“左快右慢”原则。
行车道和慢车道可以单独设计,快车道不能单独设计,即同向车道中,有快车道就一定还存在行车道或慢车道。
在快车道上不能压速行驶和随意急刹,要右转时应提前安全变道。在非高速公路上行车,走快车道还要特别注意中央隔离带的掉头缺口、红绿灯、路宽变窄处和随意穿越马路护栏的非隐销唤机动车和行人等。
在城市主干路的快车道行车时,遇到灯控路口时应及时减速慢行,以免直行时误闯左转或掉头车道。另外,快车道同样不宜超速行驶,在限速范围内最好能跟着一辆前车但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便及时察觉快车道上可能出现的临时障碍物或不平路面等。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斗则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灶凯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