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最早见于甲骨文,传说仓颉看见了雄雄的火,就创造了火氏明字。由于火是像形字,人字就是中间的大火,其它两点就是旁的小火。其本义指物体燃烧时产生的光焰或弯,后引申为产生光焰的爆炸或射击、怒气、中医学上的燥热之气、热烈的、红色的等含义。
“火”字的字源解读如下:衫核闷
“火”的早期甲骨文字形、与“山”相似,像地面上的三(多)股腾腾热焰。造字本义:物体燃烧时产生的光焰。
晚期甲骨文简化了两侧的焰苗,并将主焰写成“人”形,字形与篆文的“山”相似。
金文在晚期甲骨文的基础上省去地面,将甲骨文连在一起的三股焰苗分离,将主焰两边的焰苗、简化成撇和捺,至此,“火”的字形与“山”的字形才明显区别开来。
篆文承续金文字形。“火”在上下结构的汉字中作偏旁时被写成“四点底”。
火字的记载:
燃烧木材是最早生火的方式。树木自古提供人类需要的很多能源,故称柴或柴火。不同的树木造就不同的柴火。
《调鼎集·火》列举各种木柴烹煮:“桑柴火:煮物食之,主益人。又煮老鸭及肉等,能令极烂,能解一切毒,秽柴不宜作食。稻穗火:烹煮饭食,安人神魂到五脏六腑。麦穗火:煮饭食,主消渴润喉,利小便。松柴火:煮饭,壮筋骨,煮茶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