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故居,花都区新八景之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52号。洪秀全故居始建于清代,原故居于金田起义后被清军焚毁,1961年,广州市文物考古队发掘出房屋墙基,参照客家民居形制重建。洪秀全故居景区总面积26300平方米。
洪秀全故居保护范围包括洪秀全故居、书房阁、洪氏宗祠等建筑,洪秀全青少年时期手植的龙眼树、书房阁出土的石狮子、洪仁玕故居遗址和民房墙基等文物和遗址。洪秀全故居为泥砖瓦木结构,一厅五房,六间相连,客家人称为“五龙过脊”;坐北向南,东西宽16.5米、南北深5.5米,每间房子约13平方米。洪秀全故居展示了农民运动领袖洪秀全成长初期的历史环境,有着浓郁的客家风情和田园风光,是了解当地农耕文化、客家民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娱乐休闲的场所。
1962年7月,洪秀全故居被公布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洪秀全故居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洪秀全故居被定为广州市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0年,洪秀全故居被定为广东省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5年,洪秀全故居被评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洪秀全故居先后被评为广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示范点、广州市党员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
想要了解更多“洪秀全故居”的信息,请点击:洪秀全故居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