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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沉降的防治措施

地面沉降的防治措施

地面沉降的防治要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来进行。地面沉降的发生很缓慢,并且一旦发生就很难治理,所以地面沉降的防治重在预防,但对已经发生地面沉降的地区仍需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一般来说,对已发生地面沉降的地区,可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以下控制和治理方案:

1)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和水位降深、调整开采层次、合理开发,当地面沉降发展剧烈时,应暂时停止开采地下水。

2)对地下水进行人工回灌,回灌时应控制回灌水源的水质,以防止地下水被污染。

3)限制工程建设时,人工大幅度地降低地下水位。

对可能发生地面沉降的地区,应预测地面沉降的可能性和估算沉降量,其方法和步骤如下:

1)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预测可压缩层的分布。

2)根据抽水压密试验、渗透实验、先期固结压力实验、流变试验、载荷试验等的测试成果和沉降观测资料,计算分析地面沉降量和发展趋势。

3)提出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限制人工降低地下水水位及在地面沉降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