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微信公众号12月29日消息,一名从俄罗斯返回中国的中国公民涉嫌篡改冠病检测结果,被我驻俄罗斯大使馆发现,使馆批评其行为“性质极其恶劣”。
在病毒肆虐全世界、全国上下严防死守的情况下,此人胆敢造假,这简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这不单单是不负责任,一旦携带病毒传入我国,后果不堪设想,这是在犯罪。
可在我国总有那一小撮个别人投机取巧、自作聪明,总认为天知地知他知,别人都不会知道。唉!这种恶习什么时候能改啊?
根据官方调查,情况大致如下:
黄某自伊尔库茨克市经莫斯科市拟搭乘航班回国,经检测,血清IgM抗体呈阳性。黄即向中国公民郑某请求协助并支付一定费用,郑将黄的检测结果改为阴性,黄使用伪造检测报告骗领健康码后于12月17日乘SU208航班回国,入境后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
现在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防疫的压力主要来自境外输入病例。即便我们现在出现的本土病例也是因为进口冷链食品携带病毒所致。我们防疫工作取得这样的成果来之不易。境外输入病例一旦存在缺漏,那将给我们的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影响。黄某这个行为是极其恶劣,不仅给同航班乘客健康安全带来巨大威胁,也严重干扰了国内防疫工作。
我们在疫情防控初期已经处理大量隐瞒新冠病毒病情、接触史,以及其他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并且部分人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就已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新冠确诊病患拒绝隔离进入公共场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黄某在登机前经过检测已经属于新冠病毒确诊患者,但为了回国而修改检测报告,并以此乘坐飞机。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妨害我们的防疫工作,给他人的生命健康带来危险性,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帮助黄某修改检测报告的人员同样涉嫌职务犯罪以及以危险放大危害公共安全罪。我们应当依法追究两个的刑事责!
为了从俄罗斯顺利回国,黄某也是豁出去了,找人将自己新冠检测结果由阳性改成阴性。并且在12月17日乘SU208航班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市经莫斯科市回国。在入境的新冠病毒常规检测中,被发现并确诊新冠肺炎。
一、黄某做法实不可取,已经触犯法律
昔日成都女孩小赵在不知自己感染新冠肺炎的情况下,曾出入数家酒吧,在个人信息泄露后,众多网友迅速为小赵贴上了“转场女王”、“一人照亮一座城”等标签,她的姓名、住址、电话也被人肉出来,电话都快被“打爆”。
虽然后续过程中,众多网友纷纷为小赵发声,终于将小赵从“网暴”的陷阱中拯救了出来,但已经对她日常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黄某的这种明知道自己已经感染新冠,却将新冠检测证明中的“阳性”篡改成“阴性”的做法,已经严重违背了道德水准。按照正常状态下,相关部门会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判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黄某这样做,反映了什么样的问题
已经被检测出新冠肺炎病毒的黄某,应该知道他在下飞机的那一刻就会被机场的检验人员检测出“新冠肺炎病毒”,但为什么还要冒风险将检测报告更改呢?
或许在他的心目中,新冠肺炎肆虐的地球上,只有中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安全的国家!
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他只有冒险行此一举。
但同时,这也充分暴露出来了国外防疫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检验报告流于形式,缺乏可追溯性;
机场检测,流于形式;
随便找个人,就可以更改检测报告,还可以通过更改后的检测报告登上飞机?
在国内这简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不过和那位隐瞒自己已经感染新冠的事实,结果却因呼吸困难,在飞机上死亡的男性乘客而言,黄某的这个错误也只是小儿科而已。
回想我近期乘坐飞机的经历:
登记前要测体温;
检测通行二维码是否为绿码;
航班上的空乘人员至少要给我测两次体温。
如果有任何一道手续,估计黄某都不可能直到飞机降落,做检测的时候才被发现造假。
正是因为国内对新冠疫情的高度重视,每一个岗位的人员都能够严格按照防疫流程进行操作,国内的疫情现状才会控制得这么好。
结束语
无数事实已经证明,我国在抗击新冠疫情方面取得骄人战绩绝非轻易做到。我国之所以会将新冠疫情控制得如何到位,一方面是各级政府的重视,另一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配合也是密不可分的。
而黄某之所以会冒这么大的风险,篡改核酸检测结果搭乘飞机回国,估计也是觉得国内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
只是他的这种做法实在不可恭维,等于是将自己的安全凌驾于他人的生命之上。不过估计等他病愈出院的时候,就是锒铛入狱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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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搞不懂这类人是怎么想的,感染了新冠肺炎是犯法了还是让他丢人了,有啥可隐瞒的,得病了首先想到的是隐瞒逃跑,而不是赶紧治疗,脑子是不是进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