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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单位中的自收自支人员在下一步机构改革中会怎么改?

计生单位中的自收自支人员在下一步机构改革中会怎么改?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写进了《宪法》的。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由于人口老龄化问题,国家于2016年1月1日放开了二胎生育,从“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好”变成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凑成一个“好”字。二胎放开了,三胎还会远吗?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叫停了广东、云南、江西、海南、福建五省“三胎”处罚政策,今年某地政府发文催收“三胎”生育处罚金,立马引起网上骂声一看,紧急叫停。

2018年9月,国家卫健委的“三定方案”正式对外颁布实施,涉及计划生育的机构和职能,都做了大幅度调整,变过去的计划生育,为人口监测预警,重视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计划生育虽然没有完全从卫健委的职能中消失,但是原来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已经改为新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职能转变非常明显。

在市县一级,计生单位早已于2015年整合到卫生局,成为新的卫计局,随着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又重新改革为卫健委,计划生育职能彻底从机构名称中消失,职能也被弱化、转化。在乡镇一级,随着县区卫计部门改革,原来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能的机构,整合到乡镇卫生院,和妇幼保健一起成为挂牌机构,技术人员、编制、设备统一划转到乡镇卫生院,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负责政策执行的计生办,整合到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或者公共卫生办公室,负责政策宣传、指导及独生子女证、一孩优待等具体业务办理。

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之后,原来单独成立的计划生育事业机构,都会被整合到卫健委的事业机构中,对应乡镇改革也是随县局职能进行整合,成立卫健委下属统一的综合服务中心,或者在县区区域内跨领域成立统一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原来卫生部门下属的疾控、防疫、社区卫生服务、城镇计生服务等职能,以及其他社会服务职能,统一行使公益服务权利。

单位整合之后,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正式职工会分流到新组建成立的事业单位。合同工和招聘的自收自支人员,会根据人员精简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领取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创业,或者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到公益岗位、改制成立的企业重新就业。

全部下放到农村。接受劳动改造

全部撒并一个不留

男的流放,女的分给贫困户光棍。

流放到西北大沙漠

那么多罚款去哪儿了?又有多少人从中发了大财????

那是在怕人多力量大中产生的一种限生组织,由于政策,经济调整,目前大多夫妻生一个孩子培养已经很费力了,只能分流它处。

中国必竟人口众多大国,对公民产生与经济发展比例很难调控。

同时在人类增殖弃劣扶优中,也做了努力

未来我估计 人口还是会继续下降 养一个娃成本太高 一套房 一辆车 彩礼将近百万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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