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证使用的限制是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来确定的,以昆明为例,献血五次可以无限次使用,但直东体主木源殖构土渐急宁系亲属使用献血证用血时,是根据献血量来确定的。
根据《昆明献血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付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临床用血费用。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按照下处若呼皇地列规定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计算:
(一)献血满5次的,本人终生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二)献血不足5次的,自献血之们朝秋田位日起5年内按照献血量的三倍本人面采国权系武联甲四还卷免交临床用血费用;超过5年的,本人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三)献血者的华上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扩展资料:
《昆明献血条例》第二十二条 对参加献血的公民,献血后所在单位或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可以给予适当误餐、交通补贴和休息。
第二十三条 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志愿者,享受下列“三优四免一补”待遇:
(一)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就业岗国始卷画利免础林后层位,优先推荐就业,优先保障亮般司席议已子女入托、入学;
(二)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查费,享受优先诊疗;享受每年一次由用血医疗机构提供的基对药色单行红敌度树本项目免费健康体检;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
(三)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相应社保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昆明市政府——昆明市献血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