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订,规定了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企业除外)安全现状评价。
2010年8月11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242件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安监总政法135号),其中《关于印发〈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文件已宣布废止。
想要了解更多“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信息,请点击: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百科
安全现状评价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订,规定了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企业除外)安全现状评价。
2010年8月11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242件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安监总政法135号),其中《关于印发〈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文件已宣布废止。
想要了解更多“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信息,请点击: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