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华龙区监察委员会是由濮阳市华龙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濮阳市华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濮阳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三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
现任濮阳市纪委委员,濮阳市华龙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濮阳市华龙区监察委员会主任:侯富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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