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称为“广东全省巡警总局”时,警察采用的是总办、会办、提调、坐办制度,基本是封建衙门的办事方式。1907年清政府官制改革,巡警总局变为“广东巡警道署”,改为分课办事,分总务课、行政课、司法课、侦探课等,这大体上是现代的行政方式。1911年辛亥革命后,广东巡警道改称为“广东省会警察厅”(当时的广州称作“广东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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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称为“广东全省巡警总局”时,警察采用的是总办、会办、提调、坐办制度,基本是封建衙门的办事方式。1907年清政府官制改革,巡警总局变为“广东巡警道署”,改为分课办事,分总务课、行政课、司法课、侦探课等,这大体上是现代的行政方式。1911年辛亥革命后,广东巡警道改称为“广东省会警察厅”(当时的广州称作“广东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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