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1年3月24日,中国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2011年4月20日起,海南省试点执行,成为继日本冲绳岛、韩国济州岛和马祖、金门之后,第四个实施该政策的区域。2020年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7月1日起,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且不限次数。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手机等电子消费类产品纳入其中;同时取消了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
2020年7月1日海南省离岛免税新政实施至10月19日,海关共监管离岛免税购物金额达108.5亿元、件数1162.8万件,购物旅客143.9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218.2%、142%、58.5%。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截至12月24日,海南四家离岛免税店总销售额(含有税)224.5亿元,同比增长226%。其中,免税销售192.3亿元,同比增长191%。
想要了解更多“离岛免税政策”的信息,请点击:离岛免税政策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