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平之,原名寿宗,湘乡县铜梁乡(今属双峰县)人,生于1900年4月。7岁入私塾,17岁入长沙湘乡驻省中学堂。到长沙后,接受民主和科学的新思潮,积极投身抵制日货和驱逐军阀张敬尧的运动。1920年夏毕业后,参加俄罗斯研究会的活动,协助创办文化书社。10月,毛泽东在湖南建立社会主义青年团,他是首批团员之一。1921年冬入湖南自修大学学习,继续从事省学联的工作。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湖南最早的党员之一。1923年冬,先后任青年团长沙地方执行委员会会计和秘书。受全省工团联合会的委派,赴常宁水口山铅锌矿开展工人运动。1924年,代理青年团湘区执委会委员长。1925年2月,任湘区团委书记处书记,兼农工运动委员,主要从事工农运动。青沪惨案发生后,到水口山发动全矿工人举行声援“五卅”死难烈士大会。6月17日工人自动组织大会请他作演讲,矿局派矿警包围会场,开枪打伤工人。他和工人代表被捕,遭严刑拷打,坚强不屈。湖南《大公报》和《湖南通俗日报》相继发表文章指责矿局。矿局被迫释放大部分被捕工人代表,但仍将彭平之等三人继续关押。1926年初,湖南雪耻会再次派人与矿局谈判,于2月8日获释。出狱后任湖南省农民协会执行委员、衡阳农民运动讲习所教务长兼教官、中共衡阳县委书记。1927年上半年,任中共新化锡矿山特区书记。“马日事变”后,潜往长沙、武汉,寻找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姐夫曾向中央函询其下落,中央办公厅复函:“彭平之曾在苏区工作,已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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