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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社会工作部

根据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党政机构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佛机编49号)及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级党政机构和镇(街道)机构的实施意见》(明机编19号)》精神,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更名为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与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合署办公,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港澳台工作办公室牌子。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为区主管社会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扶贫开发、老区建设、民政、民族、宗教、外事、侨务以及侨联、残联、工商联机关的综合职能部门,依法行使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民政管理部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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