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条不适用这种情况,76条是针对建筑物的业主区分所有权,不适用你说的这种情况。2、你说的应该属于房屋拆迁,适用的法律有《渗桐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物权法。可以参看物权法: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没喊誉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是政府确定的,那就难以避免了,枯段为了公共利益。具体讨论的是如何补偿的问题。细节问题建议最好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