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职责:
1、 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2、 吸引职工参加改革,努力完成经梁桥裤济与社会发展任务。
3、 代表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
4、 引导和教育职工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和文化技术素质。
工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1、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消轿 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3、 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中华全国总工会(All-China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橡简国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唯一官方全国性工会联合会(National trade union),并非国际工会联盟(ITUC)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