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生产法和收入法。
生产法是用总产值减去全部物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 = 工业总产出 - 工业中间投入
这里的中间投入从会计角度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的物资(办公用品、机物料消耗、水电费等等),以及支付其他企业的劳务费等等,总之,与进项税相关的采购或支付基本都包含在内。
收入法包括本期携谨弊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晌猜制半成品在制品期限期末期初辩族差额价值。
公式:
工业增加值 = 劳动者报酬 + 折旧 + 税金 + 利润
上述数据基本上能从利润表中找到。折旧查看累计折旧科目。
理论上讲,两种计算方法的计算结果应该一致,但实际应用中经常出现计算结果一样的现象。原因是有些取值不一,如营业利润与利润总额混淆。所以用不同方法计算增加值时应注意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