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航员又称“引水员”、“领港”。在一定航区指引船舶安全航行、靠离码头或通过船闸及其他限定水域的人。主要权利为:在正确决定得不到执行或认为自然条件不能保证引航安全时,有权拒绝引航;有权决定使用拖轮协助操纵船舶;因不可抗力改离港口时,有权要求船舶驶向最近的港口。主要义务为: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拒绝引领船舶;不得在完成引领任务前擅自离船;尊重船长,不得无理干涉船上内部事务;执行职务时,不得酗酒或从事非法活动。在中国,引航员应由本国公民担任,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引航证书后,方能从事引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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