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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

5·6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

1987年5月6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的西林吉、图强、阿木尔、塔河4个林业局所属的几处林场同时起火,引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特大森林火灾,震惊国内外。由58800多名军、警、民(其中解放军官兵3.4万人,森警、消防干警和专业扑火人员2100多人,预备役民兵、林业职工和群众2.27万人)经过28个昼夜的奋力扑救,于6月2日火场明火、余火、暗火全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取得扑火胜利。至此,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大兴安岭扑火战争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此次特大森林火灾火场总面积为1.7万平方千米(包括境外部分),境内森林受害面积101万公顷,大火中丧生211人,烧伤266人,受灾居民1万多户,灾民5万余人。致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国家的森林资源损失惨重,生态环境遭受巨大破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亿多元,间接损失达69.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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