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博鳌(北纬19.51°东经110.30°)在琼海市的东部,位于万泉河与南海的交汇处;博鳌镇东临南海,西边和琼海市的朝阳乡、丄甬乡毗邻,南侧和万宁市接壤,北边和潭门镇交界;博鳌镇西距琼海团行弯县城嘉积镇约18公里,距海口市约134公里,距三亚约217公里。
博鳌镇塌闷江、河、湖、海、山、岛交相辉映,田园、奇石、温泉、椰林、沙滩、海水集于一体,形成江河入海、生态保护近乎完美的自然景观。博鳌镇属热带季风气候,四季不明显,旱季和雨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
扩展资料
博鳌名称始于明朝正德6年唐胃胄在《正德琼志台》中的记载:“博鳌浦莫村都”(在县东民疍)”。因此“民疍”是博鳌最早的居民,博鳌也因“民疍”而起。根据《辞海》的释义:“博鳌”有“鱼多鱼肥”之意,也是疍家人丰衣足食之源,博鳌名称具有此内涵正是题中应有之义。
博鳌早在宋代就有疍家人居住和繁衍生息,明初称博鳌浦乡,明末改称博鳌乡,居者为疍民。清袭明制,沿称至民国18年(1929)。民国19年(1930),撤销博鳌乡,划归乐会县首善镇(民国36年改称附城镇)管辖。1950年7月,博鳌属乐会县二区(乐带凳城)管辖。
1955年6月,设立博鳌乡,属乐城区管辖。1958年10月,撤销博鳌乡,划归朝阳公社管辖。1958年12月1日,乐会、琼东县合并为琼海县。1961年3月,从朝阳公社分出设立博鳌公社。1983年9月,改称博鳌区。1987年,博鳌区改为博鳌镇。
参考资料来源:博鳌亚洲论坛—海南博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