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宾馆需要的手续:
1.在不变更宾馆名称的情况下,向消防部门备案消防负责人变更;或者重新向工商所申请预核宾馆名称,凭预核宾馆名称掘拦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合格证》。
2.向公安部门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者变更登记;
3.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营者变更登记;
4.向原发照的工商所办理原(旧的)《个体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5.执新办的《消防合格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向辖区工商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此外,营业执照办下来后,接着办理镇猜《税务登记证》并领取发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刻制印章等。
扩展资料
宾馆的管理制度有以下:
1.认真落实旅客财物保管制度,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2.总台服务员、保安员、楼层服务员必须热情地向旅客宣传贵重物品及现金交宾馆代保管的重要性。
3.旅客财物保管,必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做到三登记一签名。
4.贵重物品及现金与一般行李做到分别保管。
5.旅客财物寄存时,要善于在寄存物品中发现可疑人员及其它违禁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防止责任不明造成损失。
7.对违法财物保管制失责者,按情节轻重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8.严禁旅客和无关人员进入财物保管室。
9.经常检查财物保管安全设施情况。
10.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三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以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判旅胡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门面转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