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总监是常用作广告设计从业人员的一种职称。广告公司有一种明星级的人物,叫做“创意总监(CreativeDirector-CD)”,谁要是冠上这个职衔,感觉上就很了不起,好像马上变得学富五车,出口成章,创意无敌一般。按照字面上的解释也对啦,这个总监在公司内要总管创意,应该就是最大条的;但是老实说,创意人人都有,而广告创意又从来没有标准答案,从扫地的欧巴桑到念幼稚园的小弟弟都有创意,更别说客户、业务、美术及文案人员个个都有满脑的鬼点子,创意到底该听谁的?这支大条的“创意总监”,想要摆平大家,工作可一点也不好干!
创意前辈王念慈小姐对“创意总监”的定义非常贴切:“身为创意总监,你不需要再强调自己是多么棒的撰文(Copywriter)或美术指导(ArtDirector),而应当扮演的是‘反射的光辉’!”也就是说,创意总监必须激发鼓励他的创意组员成为亮眼的发光体,再经由他对市场策略的了解、行销概念的掌握,将创意的光芒,反射后发扬光大成为大创意,甚至成为可扩展的广告促销活动(Campaign);当然在日常的工作中,CD也不免经常要扮演救火队的角色,面对突发的状况,解决最棘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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