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大约始于周朝。相传周朝的天文学家曾用“土圭”测日影法,确定了二十四节气,清明也就是其中之一。后来,晋文公重耳为了纪念忠臣介子推,将清明前的第三天定为寒食节。由于清明与寒食节相隔很近,所以清明逐渐融入了寒食祭祖的习俗,而后逐渐发展成今天的清明节。
清明节,又称踏青节、行清节、三月节、祭祖节等,节期在仲春与暮春之交。清明节是中华民族古老的节日,既是一个扫墓祭祖的肃穆节日,也是人们亲近自然、踏青游玩、享受春天乐趣的欢乐节日。斗指乙(或太阳黄经达15°)为清明节气,交节时间在公历4月5日前后。这一时节,生气旺盛、阴气衰退,万物“吐故纳新”,大地呈现春和景明之象,正是郊外踏青春游与行清墓祭的好时节。清明祭祖节期很长,有10日前8日后及10日前10日后两种说法,这近20天内均属清明祭祖节期内。
清明节是传统的重大春祭节日,扫墓祭祀、缅怀祖先,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不仅有利于弘扬孝道亲情、唤醒家族共同记忆,还可促进家族成员乃至民族的凝聚力和认同感。清明节融汇自然节气与人文风俗为一体,是天时地利人和的合一,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先祖们追求“天、地、人”的和谐合一,讲究顺应天时地宜、遵循自然规律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