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最近黄淑芬事件是闹得沸沸扬扬,不想过多说起这件事情,想必大家都应该有所了解,单单讨论一下这其中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如果有不对的欢迎指正。
为什么在法律判决后,赵勇一家仍没有得到赔偿。按理来说,撞了人这是事实,而法庭下了判决要赔偿这也是事实,似乎并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去反驳的,但是黄淑芬一句没钱就让赵勇一家等了那么久。这是何等的荒唐。
由此可以看出黄淑芬的无耻,首先是撞人之后毫无悔过之心,没有道歉,没有赔偿。其次是拒不认错,还扬言要耗死赵勇的爸爸。古语有云:人之初,性本善。我们从来都是相信这个社会好人多于坏人,但是似乎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的披露让我们不禁有所怀疑这还是我们所熟悉的社会吗。我们从来不以恶待人,但是为何却要被不善来对待。
现在人们常常说失德失德,但这哪是仅仅几句话就能概括的,我们需要的不是思想上的巨人,我们也不需要行动上的矮子,我们需要的是思想与行动结合的巨人,我们需要的是人们改变。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这个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明天这并不是一句没道理的话,但问题是人人都会献出那一份爱吗?
我始终相信的是这个世界的好人要多于坏人,愿我们都能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99随便语:一个开车逆向行驶,把人撞成植物人,却百般推诿,恶意逃避赔偿责任的女人!她若不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每个人都不服!
我们为什么支持赵勇呢?因为感动,因为同情!因为赵勇的遭遇,让我们所有人引起共鸣,感觉事情就好像发生在自己身上!
我们为什么谴责黄淑芬母女呢?因为厌恶,因为愤慨!因为黄淑芬逆向驾驶把别人撞成了植物人,自己却没有一点点的良心不安,反而耍尽手段,欺负老实人!
赵勇,一个让我们尊敬的男子汉。
两年以前的2015年夏天,赵勇大学毕业。他的家境一般,但凭借自己的努力,他为自己争取到了一个美好的未来。建筑学研究生学历,成功应聘进入天津一家大型设计院。他还谈了一个女朋友,已经开始谈婚论嫁。
在那个夏天,一切都很美好。
但,几个月之后的10月6日,晴天里一声霹雳!
父亲车祸,生命危在旦夕!
为了挽救父亲的生命,赵勇做了什么呢?他抛下一切,放弃了自己的工作,也放弃了自己的爱情,不顾一切为了老父亲的最后一线生机,顽强与命运抗争。为了筹集医疗费,他承诺“作画30年”,卖画赚钱。他又卖掉了家里的房子。
赵勇,他做出了最大的努力,不仅是个孝子,更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我们为什么支持赵勇?因为感动,因为同情!
在这个社会上,像赵勇这样至善至纯的人,真的太少了。
比如笔者本人,远在上千公里之外的江苏,无论现实里或者网络里,都与赵勇是完全的陌生人。但笔者也是自己父亲的儿子,也是自己孩子的父亲!当笔者看到赵勇的遭遇,无论哪一种身份,都让笔者不得不为赵勇的精神,所感动。
在这世上,有哪个父亲或者儿子,能不为赵勇而感动呢?
黄淑芬母女,两个令人气愤的恶女人。
1,与刚刚大学毕业走入社会,孤立无援的赵勇相比,黄淑芬母女俩的人脉关系,无疑是强大无比的!
黄淑芬是平安保险的保险代理人,而且是负责人。
我们简单想想就知道,这样一种身份,不能普通人轻易能得到。毫不夸张地说,黄淑芬母女俩的社会关系,完全轻松碾压赵勇。事实上也是如此,这对母女略施小计,就让赵勇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独自承受所有的痛苦,明明是车祸受害人,却拿黄淑芬母女毫无办法。
赵勇憋屈吗?肯定很憋屈啊!
2,笔者注意到,有少数人在某种程度上觉得黄淑芬冤枉,认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赵勇父亲赵香斌“横穿马路”。
笔者在网上找到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见下图)。
(1)事故发生在2015年10月6日10时20分,地点:唐丰路丰润区香居假日小区南。
假日小区位于唐山市郊区,距唐山北外环大约7公里,距丰润市区8公里。唐丰路是连接唐山市和丰润区的交通主干道。
(2)事发时,黄淑芬驾车由南向北,赵香斌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过公路”。
赵香斌横穿马路,是事故主要原因吗?不!黄淑芬的逆向驾驶,才是造成事故的最主要原因!
请看事故认定书的表述!
黄淑芬违反两条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一条规定中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一条原则性规定。比如说,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超速等等,都可以适用这条规定。由于认定书中没有明确说明,笔者也不敢妄自猜测,当时在驾车过程中,黄淑芬到底违反了哪一条。
但第二条规定就很明确了!”实行右侧通行“!
意思是黄淑芬当时开车逆向行驶!
再结合车祸的惨烈程度,黄淑芬的车速一定很快。一辆逆向行驶,又开得飞快的汽车,只要有脑子的人就能想到,那是一种多么危险的行为。
黄淑芬罔顾人命!事故认定她主责,一点没有冤枉她!
3,黄淑芬女儿刘明月为什么同样可恶?
笔者不想说别的,就拿赵勇微博内容来说事。
微博记载,事发当天在医院电梯,刘明月曾对黄淑芬说过这样一段话:“妈你放心,我刚打听好了,老头就算死了赔不了多少钱,最多五十万,车还有保险呢,听我的,咱一分钱都别掏,你就说咱们借钱去~耗死他!”
笔者真的很想骂人!
他吗的!
从战略方面来说,说实话这女的挺有才。先是缓兵计,各种拖延;再是暗度陈仓,转移财产;坚持耍无赖,反正我就是没钱;做好最坏打算,抓去关几年。所以也能理解她能成为高管,毕竟平安保险也是这种德性,对于同样德性的“人才”肯定加以利用!
但是从道德方面来说极其无耻!对受害者没有一点责任心!社会败类!人渣!平时估计也没少干卖梳子给和尚的事,不是被逼到绝路,她是不会面对自己的过错!
最后我想说,她这样的性格肯定不会是她一个人就能养成的,可想而知她的家庭环境,工作环境都是什么样的人,呼吁大家抵制她全家,纳入全国征信系统!抵制平安保险,如果平安保险想洗白,自然也会给她施加压力!坚决不能让这种人为所欲为!
脸皮可以厚到如此地步,赖皮可以赖到如此程度,唐山老赖黄淑芬让人大开眼界!
黄淑芬开车撞到了赵先生的父亲,把老人撞成植物人,从此赵先生一家生活轨迹完全改变。为了给父亲治病,赵先生把自家的房子也卖了!
而作为此次车祸的肇事者黄淑芬,却躲避了两年,以没有钱为由,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然而在此期间,却买了一辆几十万的汽车自己享用。记者问到怎么有钱买车?居然说,车是她姨出钱给买的!!
你姨家可真有钱啊,你姨可真大方啊!不知道她自己孩子开的什么车?这糊弄人的借口,真是考验吃瓜群众的智商!
而黄淑芬完全是一副无赖的嘴脸,说什么:“要钱没有,进去坐几年几十万省了!”看来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全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这回是真得进去了,拘留15天。进去好好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吧。最重要的是,进去了并不是省了几十万,法院已经冻结了相关资产!这回不是你想还,还是不想还钱的问题了,而是你必须还钱!!必须还钱!!
感谢邀请!
我是中国经贸文化网总编辑。经过媒体和全国各地热心网友的转发,我相信这个肇事者兼老赖事件,大体上稍微留意就明了十之八九,不必赘述。我之前曾回答过一次,后来看见全国各地广大热心网友的跟帖留言,尤其是有些过激的主意或想法有感想再多说几句。
忍不可忍时“认真的赵先森”把事情放到了网上
受害方赵勇
现在摘录部分典型的热心网友留言:宽容与尊重X 昨天 21:50 别废话!灭门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受害者债台高筑,而肇事者逍遥自在,实在是可恨,必须诛之!;混了三十三年X 昨天 23:42 关于保险的亲身体会是,买之前你是亲爹(天天看你),买了你是亲戚(每年看一次),到期给付你是谁(忘了)。;智通电器崔某军 昨天 07:20 说多了都是水的,直接两刀X;手机用户59787049969 昨天 08:34 我再也不相信平安保险了。;王小某说事 昨天 12:07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手机用户5268758189X 14 小时前 保险公司本来就是骗子大本营。对不对。
肇事者、老赖黄某的“直言不讳”让世人震惊
第一,就肇事者黄某芬方面,看过视频或赵勇爆料出来的内容都知道,不仅法院判她百分之七十的主要责任,就是她本人自己都承认是她的责任,她该赔偿。。。可是,或许是她在唐山市某些部门有人“罩着”而有恃无恐,誓做老赖,让善良的赵勇无可奈何忍了两年多,使得法院的判决书也成了一纸空文,这不仅让人揣测背后是否有“保护伞”,作为旁观者的我“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不能捕风捉影随便发表不负责任的评论。
判决书的部分内容
不过,根据最新报道,肇事者黄某芬已经被拘留,而且她所在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支公司近期也冻结了她的保险佣金等。事实证明,包括唐山市委市政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支公司等领导同志和全国各大热心网友们一样基本上都不了解此事,而肇事者那一方找了几个混混企图造成他们在唐山市有人的假象来恐吓赵勇。谁知道,有血性的赵勇是个顶天立地又非常理智的汉子,于是,网上迅速发酵传播开来,继而唐山市的领导、市民我想大多数人也应该都知悉此事的来龙去脉了。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支公司没有“护短”的及时发声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支公司的声明
第二,就受害方赵勇方面。赵家大叔现在伤病在床,骨瘦如柴一点不为过。我们中国经贸文化网这边给出的主意。
首先就是一定要相信党、相信唐山市委市政府,也要相信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支公司,黄某芬只是该保险公司的其中一个逃避责任的老赖,绝大多数人都还是认真负责的,千万不能因噎废食一叶障目,也不要因此埋怨毫不知情的政府部门,更不能指责保险公司和因此失去对从事保险工作人员的信任与谩骂。
黄某芬女儿刘某月进行了回应 她称愿意替母亲向受害者道歉
其次,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相信肇事者那边肯定要做出积极赔偿的反应而不仅仅是女儿刘某月出来道歉了事。有了赔偿金赶紧治疗赵大叔,遇到了这种事情只能是尽全力医治的补救措施。同时,赵勇年龄也不小了,该找个好女人回归正常人的成家立业生活了,也会让父母少一块心病。
再次,倘若肇事者黄某芬那一方还没有赔偿,怎么办呢?这一点我们必须再次强调的,我们大多数都是局外人,而赵勇是当事者,必须为他设身处地的出良策。比如千万不能冲动,更不能像有的网友所说动刀动枪、故意驾车撞、绑架等等,这些都是可能诱导赵勇走上不归路的“馊主意”,尽管都是同情心出发点也是“好”的,但不可取也不能做。 我们务必要相信党和政府,因为媒体的广泛传播,现在全国已经有很多人都知道此事了。围观也是一种力量,唐山市委市政府肯定会给社会一个交代的,别着急。
肇事者黄某芬不同意女儿刘某月卖房
第三,我们旁观者方面。倘若您是唐山市委市政府领导、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支公司领导或是媒体、律师等人,就尽可能的督促肇事者黄某芬那边尽早赔偿赵勇家的救命钱;倘若您是一位和善友好、热心主动的网友,那么,就请尽可能的为赵勇一家设身处地的着想,哪个主意是上策、中策、下策乃至下下策及其可预见的后果是什么。此时,赵勇的心就会逐渐开朗入明镜一样。但,千万不要过了,别让打打杀杀那种睚眦必报的情绪所困扰了我们自己。正如“我们被狗咬了一口,可总不能再去咬狗一口吧?!”,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我们自己,是不明智的。
第四,还是那句话,倘若受害方赵勇一家那边需要媒体或律师的话,我们一直倡导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中国经贸文化网和全国热心网友一样将会尽可能的提供相应的支持。
对于老赖黄淑芬一事,我觉得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的谴责或者情感表达上,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履行法院判决是义务,不主动履行,可以强制执行,而且必须强制执行。
现在唯一能够解决问题的希望,和合法途径在法院。只要法院较真,动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合法资源,肯定能解决,拖了这么久没有解决,恕我直言,法院努力、尽力程度尚有欠缺。比如现在舆论出来了马上拘留了,此前拘留过吗?
现在法院通过网络大数据,查找老赖的财产及收入不是很困难,比如本案的被执行人,即使没有可供执行的固定资产,起码还有工资收入,工资收入也可执行,只要留够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费,多余部分为何不可以执行?还有本人在出了事故后是否有转移财产,如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也不难查清,一旦查实转移财产同样可以追回来,作为执行之用。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法律手段,如拘留,还有可以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明明有这么多的合法手段法院为何不有效的利用。
除此之外,还可以限制消费、限制坐动车、飞机、高消费、驾照年审等,这些通过大数据都不难执行。
现在对于这类老赖,很多法院都是手下留情,而不是穷尽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寄希望于当事人提供可执行的财产信息,当事人不提供,法院就坐等。试想执行是法院的法定职责,不是执行人的职责,不要把自己的职责转嫁给执行人,执行人只能尽力配合而已。试想法律都不能解决的问题,弱者、受害者还有什么希望?法律如何维护公平正义,法律如果只是一种形式,只是停留在判决阶段,那这个法律维护公平、公正的实际作用体现在何处?
这个女人太无耻了!尤其是态度极其的恶略!希望她得到法律的严惩。但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很久以前听到的一些司机的言论,一个可怕的言论,如果撞到人务必撞死,不然就会是无底洞,在新闻上也看到过许多司机二次碾压伤者的事。这个老赖女儿的言论不正好与这些新闻上的事有相似的地方吗,她想让老人死了减少赔偿责任,是什么让她产生了如此邪恶的想法?是钱!死了,五十万,可以解决;伤了或者像这位父亲一样植物人,就要一百万,甚至更多,假如再碰见一个无赖的伤者家属可能就是无底洞!是什么让这个社会充满了这样道德沦丧的人渣?真的好可怕,想想那些二次碾压的伤者!写的很混乱,因为这个事很可怕,也想不明白。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院的判决执行不了?判决的意义有多大?法律的尊严何在?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谁来保证?是不是没有网络媒体的曝光这事就不了了之了?但将冷眼看螃蟹,看你横行到计时。
道德无底线,为了逃避赔偿义务手段用尽,毫无诚信可言,毫无廉耻之心。
人性泯灭,不能正视自己的过错,对无辜的受害人没有一丝的同情和责任。
目无法治,对法院判决的赔偿责任,自视聪明,典型的一副泼皮老赖的嘴脸。
如果让这样的人逃脱法网,仍然在社会上逍遥自在,无疑将是我们社会的悲哀。
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一定要找出所有能执行的财产决不能让老赖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同时刑事立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其任职的保险公司再留用这样的员工即有损自身形象,也有失社会责任。
总之,既然黄某人无道德、无人性、无法治,心甘情愿当教科书式的老赖,我们的社会就一定要让他成为过街之鼠,穷追猛打,形成教科书式的治赖范例,以儆效尤。
说白了还是基础教育出问题了,现在的父母教育孩子的多丢失了传统教育,品行和道德教育应该以娃娃抓起,再不加强品德教育以后的社会会更乱,人与人毫无诚信可言,人人没有责任感,社会更加不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