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砷污染案是一起致49名村民中毒的湖北黄石重大砷污染案。
2008年至2013年期间,李加牛、李铮、黄咏华等14名被告人分别成立或经营了阳新县金宝矿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阳新县大王镇、太子镇范围内从事冰铜、冰镍冶炼。上述企业放任砷污染气体的排放,含砷污染物产生量共计680多吨,严重污染该地区环境,导致49名村民砷中毒,118人被检出尿砷超标,造成公私财产损失86万多元,其他各项损失74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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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砷污染案是一起致49名村民中毒的湖北黄石重大砷污染案。
2008年至2013年期间,李加牛、李铮、黄咏华等14名被告人分别成立或经营了阳新县金宝矿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阳新县大王镇、太子镇范围内从事冰铜、冰镍冶炼。上述企业放任砷污染气体的排放,含砷污染物产生量共计680多吨,严重污染该地区环境,导致49名村民砷中毒,118人被检出尿砷超标,造成公私财产损失86万多元,其他各项损失74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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