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菲共同防御条约》是1951年8月30日美国与菲律宾在华盛顿签订的条约,于1952年8月27日正式生效,有效期无限。条约共8条,其精神为美国与菲律宾的集体防御制度,在太平洋海域对任一方领土与对其在太平洋的军队、船舶或飞机的武装攻击,两国将依约采取行动,对付共同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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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菲共同防御条约》是1951年8月30日美国与菲律宾在华盛顿签订的条约,于1952年8月27日正式生效,有效期无限。条约共8条,其精神为美国与菲律宾的集体防御制度,在太平洋海域对任一方领土与对其在太平洋的军队、船舶或飞机的武装攻击,两国将依约采取行动,对付共同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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