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量简称。货运量”。运输部门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运送货物的数量。不论货物的种类和运距的长短,一律按实际重量统计,以“吨”数表示。货运量按运输方式分为铁路货运量、公路货运量、水运(包括内河、沿海、远洋) 货运量、民航货运量和管道运输量等部分。铁路货运量常用以下三个指标反映: (1) 货物发送量,亦称货物发送吨数。是指铁路营业线或临时营业线上的车站、分局、铁路局或全路所有车站在一定时期内承运的全部货物吨数。按发送站发出的货物统计。包括各站办理承运的货物吨数和从国外、新线、地方铁路以及其他运输方式接运的货物吨数。(2) 货物到达量,亦称货物到达吨数。是指一定时期内到达车站、分局、铁路局或全部的货物吨数。包括直接送达收货人的货物和交给国外、新线、地方铁路以及其他运输方式转运的货物。(3)货物运送量,亦称货物运送吨数。是指一定时期内铁路局 (或分局) 办理一定运送工作的货物吨数。是铁路局 (或分局) 货物运输的全部工作量,包括本局货物发送吨数和由外局接运吨数。就全国铁路而言,上述三个指标是一致的,所以全路只计划和考核货物发送量。就一个铁路局 (分局) 而言,三者一般不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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