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点,也叫博士授权点、博士学位授权点,广义分为一级学科博士点、二级学科博士点,包括学术学位博士点、专业学位博士点;狭义一般是指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专业点。
教育部官网指出:“从1995年开始,逐步实行新的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和批准。”博士学位授权点是指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可以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学位授权点包括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博士点。根据《关于进行第十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14号):“申请博士点的学科代码及名称,按照《学科目录》的二级学科全称填报”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6月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称《学科目录》)的一级学科填报。博士点前若不加“一级学科”是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点。2005年,全国共1900多个博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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