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半成品是已完成一定生产加工阶段并经检验质量合格,但未形成产成品的中间产品。如纺织印染厂的棉纱、机器制造厂生产的铸件等。根据产品的性质,有的自制半成品只能在企业继续加工: 有的自制半成品既可在企业继续加工,也可对外销售。对外销售的自制半成品,应视同产成品。根据企业的生产工艺特点,在企业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有的需要一次全部转入下一生产阶段,如化工厂,有的则需要先交半成品仓库存储,待加工时再发出,如机械厂。为了反映库存自制半成品的收发结存情况,应设置“自制半成品”账户。自制半成品生产完工验收入库时,按其实际成本借记该账户,发出自制半成品时,以“加权平均法”或“先进先出法”计算其实际成本,贷记该账户。该账户借方余额表示库存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自制半成品应按类别或品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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