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弥远(1164年2月23日—1233年11月27日),字同叔,号小溪,别号静斋。明州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南宋奸臣、宰相,尚书右仆射史浩第三子。
淳熙十四年(1187年)进士。开禧三年(1207年),韩侂胄主持的开禧北伐失败,金国来索主谋。史弥远时任礼部侍郎兼资善堂翊善,与杨皇后等密谋,遣权主管殿前司公事夏震于玉津园槌杀韩侂胄,后函其首送金请和。史弥远在韩侂胄死后的嘉定元年(1208年)十月升任右丞相,此后掌权宋宁宗朝17年。
史弥远权势熏灼,太子赵竑心不能平,曾书字于几曰:“弥远当决配八千里”,又呼弥远为“新恩”,意他日当将史弥远流放新州或恩州。史弥远大惧,潜谋废立。从越州求得宗室子赵与莒,赐名贵诚,立为沂王后,亟力扶植。嘉定十七年(1224年)八月,宋宁宗驾崩,史弥远矫诏拥立贵诚,改名昀,是为宋理宗,封赵竑为济王,出居湖州。宝庆元年(1225年)正月,湖州人潘壬等谋立济王赵竑未遂,史弥远派人逼赵竑自缢,诡称病死。自此又独相宋理宗朝九年。
史弥远在两朝擅权共26年,一直得到宋宁宗、宋理宗的宠信,其亲信七人,被时人称为“四木三凶”。史弥远等对金采取屈服妥协,对南宋人民则疯狂掠夺。他招权纳贿,货赂公行。还大量印造新会子,不再以金、银、铜钱兑换,而只以新会子兑换旧会子,并且把旧会子折价一半。致使会子充斥,币值跌落,物价飞涨,民不聊生。绍定六年(1233年),史弥远病死,享年六十九岁。追封卫王,谥忠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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