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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简称: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是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人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行使国家立法权的代表,代表名额36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香港选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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