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是一组有不同病因所引起的脑部神经元高度同步化,且常具自限性的异常放电所导致,以发作性、短暂性、重复性及通常为刻板性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为特征的综合征。尽管多数癫痫患者的癫痫发作经药物治疗可得到控制,但有一部分患者对抗癫痫药物治疗反应差,癫痫发作难以控制,称为难治性癫痫(intractable epilepsy),也称顽固性癫痫。难治性癫痫因各国学者在使用抗癫痫药物的种类、治疗时间、疗效判断、单用或合用药物等方面未达成共识,并存在明显的缺陷而迄今无公认的标准。Junl Jensen在文献中将接受适当的抗癫痫药物治疗而发作多年迁延不愈者定为难治性癫痫。Ohtsuda等将其认为是所有抗癫痫药物治疗无效的病例。我国学者吴逊等将难治性癫痫定义为频繁的癫痫发作,至少每月4次以上,应用适当的第一线抗癫痫药物正规治疗且药物的血浓度在有效范围内,至少观察2年,仍不能控制发作且影响日常生活;无进行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占位性病变。国内对难治性癫痫的诊断大都以此为标准。难治性癫痫约占癫痫患者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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