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攥在手里十多年的房本,在卖房后“蒸发”了约17平方米。北京市民刘先生没有想到,为给儿子筹钱结婚卖掉的一套单位“房改房”,让他坐在了被告席上,并于近日被西城法院一审判决赔偿买家205万余元。
2.刘先生所持房屋所有权证显示,该套房产面积为44.86平方米,但经买方重新测量并出具的新的房产证,这套房产的面积为28.27平方米。记者日前实地探访该房产发现,该房产有被分隔过的痕迹,出具两次测量结果的西城区房地产测绘一所也证实,这处涉诉房屋的结构原本是2居室,“蒸发”的约17平方米可能已被改造到邻居家。而售房给刘先生的其单位负责人则坚称,测绘所应就两次测量不统一承担责任。
多方奔波维权未果的刘先生昨日表示,将会于近期提起上诉,为自己房子“缩水”寻找答案。
3,“老房本上44.86平方米的测绘面积也是我们测的,我们不知道售房时只给了(刘先生)一居室”,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售房单位并未申请将涉事房屋由两居改为一居室,认为售房单岁核位存在问题,“涉事房屋与邻居家房屋中间有一间约17平方米的房屋,当初既卖了穗闭你们,也卖给隔壁了”。
售房单位:测绘所应为测量不一致负责
据国土资源局西城分局档案查询系统查询结果,通过涉诉房产地址仅能查询到面积为44.86平方米的一居室,但以买家李先生提交的不动产登记证号码再进行查询时,显示的房产是面积为28.27平方米的一居室。对于这种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并未作出解释。
对于测绘所的说法,当初出售此房的刘先生单位相关负责人予以否认,坚称卖给刘先生的房屋面积,是最初购房协议和房产证上的44.86平方米。
“两次测量不统猜雀裂一,是测绘所的责任”,该负责人认为,最初的购房协议和房本上的面积,也都是测量来的数据。如果售房单位有责任,也应该由法院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