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不属于权利救济中的一种,国家赔偿本身就不属于国家规罩者州定的救济途径。是某些政府工作人员的错误,给公民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伤害,国家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弥补。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嫌尘权时有下列侵犯物蔽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