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协商:专题协商座谈会、人事协商座谈会、调研协商座谈会和其他协商座谈会。
二、约谈协商:不定期邀请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小范围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就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参政党自身建设等重要问题反映情况、沟通思想。
三、书面协商:中共中央就有关重要文件、重要事项书面征求民主党派中央的意见建议,民主党派中央以书面形式反馈。民主党派中央以调研报告、建议等形式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毕拦意见和建议。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可以个人名义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直接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扩展资料
一、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政党协商在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具有独特优势和作用。
二、中共中央同民主党派中央开展政党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共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中央委员会的有关重要文件;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国家领导人建议人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等重要问题;其他需要协商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