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华(1962—2018),男,浙江临安人,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现任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浙江农林大学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省社会学学会常务理事兼环境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学科小组专家。系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优秀教师。 主要研究方向:环境法、环境政策学、区域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证研究。主持完成了省哲学社科规划课题5项,参与完成国际合作项目1项、国家社科规划课题2项。在研省级等各类课题3项。先后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可持续发展的自然限度及其超越》一文在《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解决山区环境问题的制度导向》等论文在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专著6部,主编、副主编教材2部。代表性论著有《山区社会学引论》、《可持续发展与环境法学方法论》、《自然保护区法律问题研究》、《生态之治》等。先后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项,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林业厅、教委科技进步一等奖各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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