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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的范围界定

意外死亡的范围界定

法律分析:意外死亡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原因引起的身故。如车祸,地震,溺水等死亡。这些一般都有伤亡报告鉴定的,医院或者公安机关,法院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埋行典》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弯禅哗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袭则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