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天下间的因为利益而聚合到一起的事,也必定会因为利益而分开。
出处:东莱左传博议,是宋人吕祖谦为诸生课试而作。评价了《左传》中的《烛之武退秦师》。
原文:
天下之事以利而合者,亦必以利而离。秦、晋连兵而伐郑,郑将亡矣。烛之武出说秦穆公,立谈之间存郑于将亡,不惟退秦师,而又得秦置戍而去,何移之速也!烛之武一言使秦穆背晋亲郑,弃强援、附弱国;弃旧恩、召新怨;弃成功、犯危难。
非利害深中秦穆之心,讵能若是乎?秦穆之于晋,相与之久也,相信之深也,相结之厚也,一怵于烛之武之利,弃晋如涕唾,亦何有于郑乎?他日利有大于烛之武者,吾知秦穆必翻然从之矣!
译文:
天下的事因为利益而合作的,必然会因为利益而分离。秦国、晋国联合出兵讨伐郑国,郑国就要灭亡了。烛之武出城游说秦穆公,站着说会话的工夫就在将要灭亡的时候保全了郑国,不只是使秦国军队撤兵,并且又得到秦国帮助设置戍守才离去,改变得多么快啊!
烛之武一席话就让秦穆公背叛了晋国而亲近郑国,舍弃强大的援军,而依附弱小的国家;抛弃旧日的恩情,召来新的怨恨;舍弃成功,触犯危险。
不是利益与危害深深击中了秦穆公的心,怎么能像这样呢?秦穆公与晋国,相互结交很长时间了,相互信任很深了,相互结盟很厚了,一但恐惧于烛之武的利益,抛弃晋国如同鼻涕唾沫,对于郑国又有什么呢?如果哪天有比烛之武所说的更大的利益,我明白秦穆公一定会很快转变去寻求那更大的利益了!
《烛之武退秦师》载于《左传·僖公三十年》,题目为后人所加。内容讲述公元前630年,秦、晋借口郑国曾对晋文公无礼且与楚国亲近,而合攻郑国,在自己的国家危难面前,烛衡蚂之武前往敌国交涉,于强秦面前,其不卑不亢,能言善辩,终于使秦国从郑国退兵。
扩展资料:
本篇所记述的,是秦晋联合攻打郑国之前开展的一场外交斗争。秦、晋围郑,形势紧迫,在这干钧一发之际,郑臣烛之武仅凭口舌说服秦伯,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突变呢?关键在于烛之武所说的两点针对了秦的切身利益。首先,灭郑于秦有害无益。
秦对郑鞭长莫及,若以郑为东道主,就为秦称霸提供了住、食等种种方便,更何况“亡郑以陪邻”,这对秦有什么好处呢?
其次,也是更为重要的晋有野心(对此秦本有戒心),烛之武列举了秦伯曾亲身领略过的事实,再进行科学的推理,使秦伯恍然大晤——晋是大敌。烛之武用语不多,对秦穆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文中一共出现了三个人物:佚之狐,郑伯和烛之武。在这次精彩的说退秦师中,烛之武睿智的形象呈现出来。这篇文章,赞扬了烛之武在国家危难之际,能够临危受命,不避险阻,只身去说服秦君,维护了国家安全的爱国主义精神。同时也反映了春纤拦伏秋时代各诸侯国之间斗争的复杂性。
从军事角度看,《烛之武退秦师》是非常著名的通过谈判说服、消弭战争、争取和平的成毁携功范例。这些成功的实践都是在通过谈判消弭战端、争取和平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而谈判说服的成功又强化了这些思想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