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经济”,是1978年先期出现在广东及沿海地区的第一波经济浪潮,早期利润有二三十倍。如二三十元批发来的衣物,运输到异地后少则卖到一二百元,多则卖到三四百元,早期的代表人物有马胜利等。
2、“股票”,是1986年先期出现在深圳的第二波经济浪潮,早期利润达轿首到四五十倍。当时是一元钱的一股原始股,原始股一上市,最高炒到了四五十元钱一股,当初那些先知先觉大量收购原始股的人一夜之间纷纷成为了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乃至亿万富翁,早期的代表人物有杨百万、林园等。
3、“房地产”,是1988年先期出现在海闭码数南和北海的第三波经济浪潮,早期利润达到一二百倍。当初进行房地产的人,用卖房子的钱再来修房子然后交付业主使用,开发商是用很少的钱通过“资本运作”,可以赚走很多的钱,早期的代表人物有王石、潘石屹等。
4、“电子商务”,是1990年先期出现在北京中关村的第四波经济浪潮,早期利润达到二三百倍。创业人踏入互联网领域起家,几年光景资产迅速扩张。早期代表人物有陈天桥、马云、丁磊等。
5、“纯资本运作”,是1998年先期出现在广西的第五波经济浪潮,早期利润有近一百倍,还在做试运行,还属于初级阶段。
扩展资料:
当“个体经济”试运行了十三年,中国政府1991年出台《中国工商管理条例》对其规范后才正式承认“模谨个体经济”在中国的合法地位。
当“股票”试运行了七年,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份时,中国政府在1993年出台了《证券法》、《公司法》、《审计法》等,对“股票”市场进行了规范和立法,才正式承认“股票”在中国的合法地位。